项目概况
汕头综合保税区扩围(含广澳港区)新增围填海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2407108
项目名称:汕头综合保税区扩围(含广澳港区)新增围填海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汕头综合保税区扩围(含广澳港区)新增围填海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采购包预算金额:12,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海洋服务 | 汕头综合保税区扩围(含广澳港区)新增围填海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相关专题成果的评审和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证明,属同一总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为多层授权关系的,则各层关系之间的授权证明材料须清晰明确并加盖相应授权层级机构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综合保税区扩围(含广澳港区)新增围填海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部分份额面向中小企业,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预留比例:40.0%。
1)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须将采购合同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28%;(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须将采购合同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的合同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70%;(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如分包给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需具备承担相应工作内容的资质(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综合保税区扩围(含广澳港区)新增围填海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专业范围须包含海洋测绘)和海洋工程勘察(海洋工程环境调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0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14号金霖大厦913
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14号金霖大厦91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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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01号
联系方式:0754-88566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卓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14号金霖大厦911
联系方式:0754-87276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4-87276111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广东卓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9日